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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:林场简介
安福县明月山林场简介
林场是2006年2月由江西兴林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而成。林场隶属于安福县人民政府,业务归口县林业局指导,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林场总部内设党政办公室、财会科、营林科、生产科、销售科、基建科、保卫科以及监察室、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。下辖洲湖、山庄、西坑、泰山、七都、钱山等六个分场和控股一个森林旅游开发公司。林场党委下设9个支部,党员190人。现有职工总数934人,其中在册职工531人(在岗369人,内退人员115人,创业人员47人)退休职工403人。另有享受职工遗属定期生活补贴对象127。员工中具有本科学历60人,专科学历186人,中专、中技学历81人;具有高级职称4人,中级职称42人,初级职称155人。职工人均年收入达2万元。
林场经营山林面积45万亩(含控股的森林旅游开发公司),活立木总蓄积198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达88.7%,按权属分:国有林26.5万亩,国乡联营18.5万亩;按林种分:天然林14.2万为,毛竹1.6万亩,人工林面积29.2万亩(近成熟林9.4万亩,中幼林16.2万亩,未成林造林地3.6万亩)。人工林中杉木占24.1万亩,湿地松3.1万亩,马尾松0.2万亩,其它1.8万亩。林场现有资产总额20254万元,固定资产2293万元。主要经营植树造林、森林抚育;木竹采伐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;苗木培育、销售;果树种植、销售;旅游服务;森林资源调查设计、评估服务;木竹检量技术服务等项目。
【安福县概况】
安福,地处江西中部偏西,吉安市西北部,东经114°至114°47′,北纬27°4′至27°36′之间。东邻吉安,南接永新,西与莲花、萍乡交界,北和宜春、分宜接壤。东西长76公里,南北宽59公里。面积2793.15平方公里。从公元前222年建县以来,设郡置州。现有13个乡、6个镇、4个国营林场、省(市)管辖的厂矿7个,全县人口39万余人。
安福县地势西北高、东南低,三面环山。武功山脉屹立于县境西北部,雄伟峻峭,主峰金顶海拔1918.3m,是江西省境内最高峰,县内大小河流纵横,主要有泸水、陈山河和同江。发源于武功山脉的泸水河,由西向东贯穿全县,是赣江二级支流,在安福县竹江乡洋口村出县境,入吉安县与禾水汇合后注入赣江。
安福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。年平均气温17.7℃,最热月为7月,平均气温28.9℃,最冷月1月,平均气温5.9℃,年均降水量1553毫米,平均降雨日166天,降水明显集中在春季和初夏,平均日照时数1649小时,山区日照偏少,年无霜期279天,最长323天,最短247天。适宜农作物和林木生长。
【林场概况】
安福县明月山林场是2006年2月由江西兴林森工集团有限公司改制而成。林场隶属于安福县人民政府,业务归口县林业局指导,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。林场总部内设党政办公室、财会科、营林科、生产科、销售科、基建科、保卫科以及监察室、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。下辖洲湖、山庄、西坑、泰山、七都、钱山等六个分场和控股一个森林旅游开发公司。林场党委下设9个支部,党员190人。现有职工总数934人,其中在册职工531人(在岗369人,内退人员115人,创业人员47人)退休职工403人。另有享受职工遗属定期生活补贴对象127。员工中具有本科学历60人,专科学历186人,中专、中技学历81人;具有高级职称4人,中级职称42人,初级职称155人。职工人均年收入达2万元。
林场经营山林面积45万亩(含控股的森林旅游开发公司),活立木总蓄积198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达88.7%,按权属分:国有林26.5万亩,国乡联营18.5万亩;按林种分:天然林14.2万为,毛竹1.6万亩,人工林面积29.2万亩(近成熟林9.4万亩,中幼林16.2万亩,未成林造林地3.6万亩)。人工林中杉木占24.1万亩,湿地松3.1万亩,马尾松0.2万亩,其它1.8万亩。林场现有资产总额20254万元,固定资产2293万元。主要经营植树造林、森林抚育;木竹采伐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;苗木培育、销售;果树种植、销售;旅游服务;森林资源调查设计、评估服务;木竹检量技术服务等项目。
明月山林场推行了多种有效改革,建立起全员竞争上岗,末位淘汰、经济责任目标承包、集中公开采购制度、活立木竞价销售制度等,顺利实现了从原集团公司的多元化经营战略向专业经营战略的转向,确立了依托林业,努力扩大经营面积、大力培育森林后备资源,充分利用资源优势,积极开展森林旅游开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战略,逐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、有利于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新型国有林场经营机制。
林场初步实现了森林资源增长、职工收入增加、森林资源消耗逐年降低、经营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的"二增长,一降低,一提高"的新局面。林场被评为2010年度全国十佳国有林场;2008年被省林业厅授予"先进国有林场";全省第十二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优秀单位;2009年元月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首批森林经营示范国有林场;2008-2011年度连续四次被省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协会授予"江西省优秀企业"。先后还荣获赣中西九县联防区授予"林业有害生物联防先进单位";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"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级单位";省体育局颁发的"全民健身周运动先进单位";市委颁发的党建工作"十面红旗"单位和先进基层党组织、全市厂务公开先进单位、连续三年市级文明单位、全市林业系统先进集体、全市"五五"普法教育工作先进集体、全市优秀企业、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单位、全市"十行百佳"巾帼文明岗、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、全县十佳红旗战斗堡垒等殊多荣誉。